1.適用范圍:
本方法提供了一個采樣指南,可用于牛奶及奶制品在進行微生物、化學、物理和感官分析的采樣。
2.原理概要:
3.主要儀器和試劑:
3.1.儀器
采樣設備:采樣設備一般由不銹鋼或其他有足夠強度的材料制造,不會對樣品造成影響。表面平滑無裂縫,邊角是圓的,使用前要烘干。用于微生物檢驗的采樣,以及用于化學和物理分析、感觀檢驗的采樣分別有專門要求。
采樣瓶:采樣瓶所用材料和結構,應能足以保護試樣,且不影響試驗結果。
3.2.主要試劑
4.過程簡述:
4.1.一般安排:
包括采樣人、試樣的密封和貼標簽、重復抽樣樣品和采樣報告的準備。
4.2.采樣技術:
采樣所用方式應能保證所得樣品具有代表性。用于微生物試驗的樣品的取得要采用無菌技術,并使用無菌的設備和容器。用于感觀檢查的樣品,在對采樣設備進行消毒時應保證樣品的風味不受影響,如果產品中含粗顆粒,要加大采樣量,采樣和樣品運輸以及儲存時要細心操作,以免樣品特性受到影響。
4.3.試樣的保存:
微生物試驗和感觀試驗試樣不要加防腐劑。
一些奶制品要加防腐劑,但要按測試實驗室的操作指南去做;防腐劑的性質和量要在采樣報告中有體現,最好標注在標簽上。
4.4.試樣的儲存和運輸:
儲存和運輸不能影響試樣性質。運輸時,應避免試樣暴露、直接光照和其他危險環境。如需冷域要盡快并密切注意冷藏和儲存溫度。
4.5.牛奶和液體奶制品:
4.5.1.適用性
本指南適用于生奶、熱處理奶、全奶、部分脫脂奶和脫脂奶、調味奶、奶油、發酵牛奶、酪乳、液體乳清和類似產品。
4.5.2.采樣設備
手動混合設備:用于小型容器的手動攪拌器、大型容器的手動混合設備。
機械攪拌設備:內置攪拌器、可移動式攪拌器。
取樣設備:采樣設備;取樣容器(應能被試樣幾乎填滿,測試前能適度混合,但應避免運輸時的攪乳);保溫運輸容器。
4.5.3.采樣:
液體試樣要通過合適的方式混合均勻。混勻后應立即取樣,取樣量不應少于100ml。用于微生物檢驗,以及用于化學、物理和感觀檢驗有不同的采樣方式。
4.6.蒸發奶、甜煉乳和濃縮奶:
4.6.1.適用性
本指南適用于蒸發奶、甜煉乳和濃縮奶和類似產品。
4.6.2.采樣設備
采樣設備包括混合器、攪拌器、取樣勺、攪棒、采樣瓶、藥匙或刮匙和樣品容器。
4.6.3.采樣
蒸發奶、甜煉乳和濃縮奶以及用于微生物檢驗和用于化學,物理和和感觀檢驗有不同采樣方式。
4.7.除黃油和奶酪外的半固體和固體奶制品:
4.7.1.適用性
本指南適用于除黃油和奶酪外的半固體和固體奶制品,不管其中是否加入殺菌劑、接合劑、水果、堅果或其他組分和產品。
4.7.2.采樣設備
采樣設備包括用于混合和用于取樣的設備及樣品瓶。
4.7.3.采樣
試樣要通過合適的方式混合均勻。混勻后應立即取樣,取樣量不應少于100mg。用于微生物檢驗,以及用于化學和物理和感觀檢驗有不同的采樣方式。
4.8.食用冰、半成品冰和其他冷凍奶制品:
4.8.1.適用性
本指南適用于食用冰、半成品冰和其他冷凍奶制品。
4.8.2.采樣設備
采樣設備包括鉆孔器、藥匙、小刀、刮匙或冰鏟,以及樣品瓶。
4.8.3.采樣
采樣量不應少于100g。用于微生物檢驗,以及用于化學和物理和感觀檢驗有不同的采樣方式。
4.9.干奶和干奶制品:
4.9.1.適用性
本指南適用于奶制品,包括奶粉、干乳清、奶蛋白制品及其衍生產品。它也適用于粉狀乳糖。
4.9.2.采樣設備
采樣設備包括鉆孔器、鏟子、藥匙、刮匙,以及樣品瓶。
4.9.3.采樣
采樣量不應少于100g。用于微生物檢驗,以及用于化學和物理和感觀檢驗有不同的采樣方式。
4.10.黃油及其相關產品:
4.10.1.適用性
本指南適用于黃油、加添加劑黃油和半脂黃油及其相關產品。
4.10.2.采樣設備
采樣設備包括黃油采樣器、刮匙、小刀,以及樣品瓶。
4.10.3.采樣
采樣量不應少于50g。用于微生物檢驗,以及用于化學和物理和感觀檢驗有不同的采樣方式。
4.11.牛奶中的脂肪(乳脂肪)及相關制品:
4.11.1.適用性
本指南適用于無水乳脂、牛奶中的脂肪、乳脂肪、奶油及相關制品。
4.11.2.采樣設備
采樣設備包括黃油采樣器、刮匙、攪拌器、油匙,以及樣品瓶。
4.11.3.采樣
采樣量不應少于50g。用于微生物檢驗,以及用于化學和物理和感觀檢驗有不同的采樣方式。
4.12.奶酪:
4.12.1.適用性
本指南適用于奶酪及各種奶酪制品。
4.12.2.采樣設備和化學品
采樣設備和化學品包括奶酪采樣器、小刀、刮匙、切線、密封用化合物、乙醇,以及樣品瓶。
4.12.3.采樣
采樣量不應少于100g。用于微生物檢驗,以及用于化學和物理和感觀檢驗有不同的采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