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速發型超敏反應和遲發型超敏反應。蓋爾和庫姆斯將超敏反應分為下述4種類型: Ⅰ型超敏反應 又稱過敏性變態反應或速發型變態反應。由于抗原與抗體(通常是IgE類)在介質釋放細胞上相互作用,使細胞上IgE的Fo受纖搭橋,引起細胞活化,細胞內顆粒的膜與胞膜融合形成管道,使一些活性介質如組胺、5-羥色胺、慢反應物質-A(SPS-A)等釋放。這些介質能引起平滑肌收縮、毛細血管擴張、通透性增加和腺體分泌增多。根據這些活性物質作用的靶細胞不同,可發生呼吸道過敏反應、消化道過敏反應、皮膚過敏反應或過敏性休克。常見的Ⅰ型超敏反應有青霉素過敏反應,藥物引起的藥疹,食物引起的過敏性胃腸炎,花粉或塵埃引起的過敏性鼻炎、支氣管哮喘等。 Ⅱ型超敏反應 又稱細胞溶解型變態反應或細胞毒型變態反應。細胞上的抗原與抗體結合時,由于補體、吞噬細胞或 K細胞的作用、細胞被破壞。例如血型不符的輸血反應,新生兒溶血反應和藥物引起的溶血性貧血都屬于Ⅱ型超敏反應。 Ⅲ型超敏反應 又稱免疫復合物型變態反應。它是由中等大小可溶性的抗原抗體復合物沉積到毛細血管壁或組織中,激活補體或進一步招引白細胞而造成的。屬于Ⅲ型的疾病有鏈球菌感染后的部分腎小球腎炎,外源性哮喘等。阿爾圖斯反應是一種局部的Ⅲ型超敏反應。在反復注射抗原(如狂犬病疫苗、胰島素)后,局部可出現水腫、出血、壞死等炎癥反應。 Ⅳ型超敏反應 又稱遲發性變態反應。為細胞介導免疫的一種病理表現。它是由 T細胞介導的。常見的類型是:化學藥品(例如染料)與皮膚蛋白結合或改變其組成,成為抗原,能使 T細胞致敏。再次接觸該抗原后,T 細胞便成為殺傷細胞或釋放淋巴因子引起接觸性皮炎。另一個類型稱為傳染性變態反應,是由某些病原體作為抗原性刺激引起的,見于結核病、梅毒等。此外,器官移植的排斥反應、接種疫苗后的腦脊髓炎、某些自身免疫病等都屬于此型(見圖)。 除上述 4種類型外,還有些學者提出Ⅴ型超敏反應(又稱刺激型變態反應)。Ⅵ型超敏反應(又稱抗體依賴性細胞毒性反應),甚至更多的類型。有些變應原(如青霉毒)也可在同一個體引起不同型的超敏反應同時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