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適用于MDS-RA及RAS患者。
(1)維A酸(維甲酸):已成功應用于AML-M3的誘導分化,治療MDS也取得一定療效,劑量20~100mg/(m2·d),持續3個月以上。
(2)1,25(OH)2D3及其衍生物:該類藥物與靶細胞核上維生素D受體結合,調節DNA的復制和翻譯,促進細胞分化。劑量2μg/d,連用4~20周,部分患者有效。新近合成的1,25(OH)2D3的衍生物1,25(OH)2-16烯-23烯-D3的促分化作用更強,而高血鈣反應減弱,其療效可能更好。
(3)干擾素:主要用于RAEB、RAEB-T,但臨床應用療效不滿意。
(4)5氮雜-2-脫氧胞核苷(5-Aza-c)及六甲撐雙乙酰胺(六亞甲雙乙酰胺):將腫瘤前體細胞的誘導分化劑應用于MDS是一個很吸引人的治療策略,六甲撐雙乙酰胺(HMBA)20~24g(m2·d)靜滴,10天為1個療程,可使部分患者獲得CR,但由于其非選擇性地抑制前體細胞生長而產生很強的骨髓抑制;5-Aza-c在低濃度時抑制DNA甲基酶活性,導致胞嘧啶殘基的低甲基化,從而導致原先靜止的基因激活,誘導異常細胞向正常分化,臨床試驗75mg/(m2·d),皮下注射,連用7天,可獲得較高的血象改善率(66%),降低或延緩MDS轉化為AML,改善生存質量及延長生存期。
(5)誘導分化劑聯合應用:體外實驗表明誘導分化劑與小劑量DNA合成抑制劑,聯合應用具有協同作用,能明顯提高抗細胞增生及促其分化的作用,但臨床應用效果并不甚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