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物治療
紅霉素為首選抗生素,重癥時可用靜滴紅霉素。若紅霉素療效不滿意,或病情嚴重,加用利福平、甲氧芐啶(復方新諾明)也有較好療效。利福平,頓服或分兩次口服。
其他:新型青霉素,克拉仙。免疫抑制或病情嚴重者,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口服或靜滴。抗生素應用,免疫功能低下者應不少于3周,有肺膿腫者應延長至3~4周。
2.對癥治療
給予止咳,化痰藥物,維持水和電解質的平衡;呼吸衰竭時應吸氧并給予呼吸支持,休克時,給予血管活性藥物和其他抗休克措施;急性腎衰竭時,應用激素或透析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