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種突發因素,如腦炎、腦外傷、電擊、藥物麻醉或中毒等直接或間接抑制呼吸中樞,或神經-肌肉疾患,如脊髓灰質炎、急性多發性神經根炎、重癥肌無力等。
分急性Ⅰ型呼吸衰竭和急性Ⅱ型呼吸衰竭兩類加以闡述。
1、急性Ⅰ型呼吸衰竭
(1)肺實質性病變:各種類型的肺炎包括細菌、病毒、真菌等引起的肺炎,誤吸胃內容物入肺、淹溺等。
(2)肺水腫:①心源性肺水腫:各種嚴重心臟病心力衰竭所引起;②非心源性肺水腫:最為常見的是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其他尚有復張性肺水腫、急性高山病等。此類疾病常可引起嚴重的低氧血癥。
(3)肺血管疾患:急性肺梗死是引起急性呼吸衰竭的常見病因。此類疾病來勢兇猛、病死率高。
(4)胸壁和胸膜疾患:大量胸腔積液、自發性氣胸、胸壁外傷、胸部手術損傷等,可影響胸廓運動和肺擴張,導致通氣量減少和(或)吸入氣體分布不均,損害通氣和(或)換氣功能,臨床上常見為Ⅰ型呼吸衰竭,但嚴重者也可為Ⅱ型呼吸衰竭。
以上各種病因所引起的呼吸衰竭早期輕者大多為Ⅰ型呼吸衰竭,而晚期嚴重者可出現Ⅱ型呼吸衰竭。
2、急性Ⅱ型呼吸衰竭
(1)氣道阻塞:呼吸道感染、呼吸道燒傷、異物、喉頭水腫引起上呼吸道急性梗死是引起急性Ⅱ型呼吸衰竭的常見病因。
(2)神經肌肉疾患:此類疾病患者肺本質無明顯病變,而是由于呼吸中樞調控受損或呼吸肌功能減退造成肺泡通氣不足,而引起的Ⅱ型呼吸衰竭,例如吉蘭-巴雷綜合征可損傷周圍神經、重癥肌無力、多發性肌炎、低鉀血癥、周期性癱瘓等致呼吸肌受累;腦血管意外、顱腦外傷、腦炎、腦腫瘤、一氧化碳中毒、安眠藥中毒致呼吸中樞受抑制。
必須牢記,Ⅰ型呼吸衰竭晚期嚴重階段可出現Ⅱ型呼吸衰竭,而Ⅱ型呼吸衰竭經治療好轉后,可經Ⅰ型呼吸衰竭階段后最終治愈。氣道阻塞和神經肌肉疾患所引起的呼吸衰竭均為Ⅱ型呼吸衰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