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治療感染的推薦劑量見表1。 表1 利奈唑胺推薦劑量 感染* 劑量和給藥途徑 建議療程 兒童患兒**(剛出生至11歲) 成人和青少年(12歲及以上) (連續治療天數) 復雜的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社區獲得性肺炎及伴發的菌血癥 每8小時,10mg/kg靜注或口服*** 每12小時,600mg靜注或口服*** 10-14 院內感染的肺炎 萬古霉素耐藥的屎腸球菌感染 每8小時,10mg/kg靜注或口服*** 每12小時,600mg靜注或口服*** 14-28 及伴發的菌血癥 單純性的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5歲:每8小時按10mg/kg***口服 成人:每12小時口服400mg*** 10-14 5-11歲:每12小時按10mg/kg口服*** 青少年:每12小時口服600mg*** *指特定的病原體(見適應癥和用法用量) * [7天的新生兒 :大多數出生7天以內早產([34孕周)患者較足月兒和其他嬰兒對利奈唑胺的系統清除率低,且AUC值大。這些新生兒的初始劑量應為10 mg/kg,每12小時給藥,當臨床效果不佳時,應考慮按劑量為10 mg/kg,每8小時給藥。所有出生7天以上的新生兒應按10 mg/kg,每8小時的劑量給藥(參見藥代動力學、特殊人群、兒童患者。 ***口服劑量可指利奈唑胺片或利奈唑胺口服混懸劑。 MRSA感染的成年患者用利奈唑胺600 mg每12小時一次進行治療。 在有限的臨床經驗中,6例兒童患者中的5例(83%),其感染的革蘭陽性病原體的最低抑菌濃度為4μg/mL,經利奈唑胺治療后臨床痊愈。然而,與成人相比,兒童患者的利奈唑胺消除率和全身藥物暴露量(AUC)的變化范圍更寬。當兒童患者的臨床療效未達到最佳時,尤其是其病原體的最低抑菌濃度為4μg/mL,在作療效評估時應考慮其比較低的全身暴露藥量、感染部位及其嚴重程度、以及潛在的病情(參見藥代動力學-特殊人群、兒童和兒童用藥)。 在對照臨床研究中,研究方案所設定的治療感染的療程為7至28天。所有療程由治療醫生根據感染部位和嚴重程度及病人對治療的反應而制訂。 當從靜脈給藥轉換成口服給藥時無需調整劑量。對起始治療時應用利奈唑胺注射液的患者,醫生可根據臨床狀況,予以利奈唑胺片劑或口服混懸液繼續治療。 靜脈給藥 利奈唑胺靜脈注射劑為單次使用的即用型輸液袋(見供給中容器的尺寸)。靜脈給藥時,應在使用前目測微粒物質。用力擠壓輸液袋以檢查細微的滲透。鑒于無菌狀況可能受損害,若發現有滲透應丟棄溶液。 利奈唑胺靜脈注射劑應在30至120分鐘內靜脈輸注。不能將此靜脈輸液袋串聯在其他靜脈給藥通路中。不可在此溶液中加入其它藥物。如果利奈唑胺靜脈注射需與其它藥物合并應用,應根據每種藥物的推薦劑量和給藥途徑分別應用。利奈唑胺靜脈注射劑與下列藥物通過Y型接口聯合給藥時,可導致物理性質不配伍。這些藥物包括 :二性霉素B、鹽酸氯丙嗪、安定、噴他瞇異硫代硫酸鹽、紅霉素乳糖酸脂、苯妥英鈉和甲氧芐啶-磺胺甲基異惡唑。此外,利奈唑胺靜脈注射與頭孢曲松鈉合用可致二者的化學性質不配伍。 如果同一靜脈通路用于幾個藥物依次給藥,在應用利奈唑胺靜脈注射液前及使用后,須輸注與利奈唑胺靜脈注射劑和其它藥物可配伍的溶液(見可配伍靜脈注射液)。 可配伍的靜脈注射液 5%葡萄糖注射液,USP 0.9%氯化鈉注射液,USP 乳酸林格氏液,USP 在使用時方可拆除輸液袋的外包裝袋。在室溫下貯藏,避免冷凍。利奈唑胺靜脈注射液可呈黃色,且隨著時間延長可加深,但并不負面影響藥物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