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調節性內斜視是指內斜視戴完全矯正眼鏡觀察3個月后,內斜程度雖有所改善,但注視遠距離物體時,仍殘留10Δ以上的內斜。
部分調節性內斜視:不論是哪種形式,治療是首先全部矯正其調節部分,如仍有弱視,應做遮蓋治療,如弱視已經治愈,應手術矯正其殘余的內斜視。應測量看遠及看近的斜度,手術量是根據矯正以后看遠的殘余斜視度,此測量僅僅作為手術時的一般參考。例如有一高AC/A比值,經驗是手術量比所測得的量,再多作一些。例如看遠時內斜18℃,原設計為雙側內直肌后徙3mm,可以增加為雙側后徙3.5mm,也可以作雙側內直肌后固定手術。
多見于11歲以下的兒童,大多伴有遠視性屈光不正,尤以中度遠視為多、屈光參差、弱視等,而眼外肌解剖結構的異常、神經反射及遺傳因素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