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癥
水楊酸類鎮痛、消炎、解熱、抗風濕及抑制血小板聚集藥,臨床可用于下列情況。
(1)鎮痛、解熱:可緩解輕度或中度的疼痛,如頭痛、牙痛、 神經痛、肌肉痛及月經痛,也用于感冒、流感等退熱。本品僅能緩解癥狀,不能治療引起疼痛、發熱的病因,故需同時應用其他藥物參因治療。
(2)消炎、抗風濕:為治療風濕熱的首選藥物,用藥后可解熱、減輕炎癥,使關節癥狀好轉,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風濕的基本病理改變,也不能預防心臟損害及其他合并癥。如已有明顯心肌炎,一般都主張先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在風濕癥狀控制之后、停用激素之前,加用本品治療,以減少停用激素后引起的反跳現象。
(3)關節炎:除風濕性關節炎外, 本品也用于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可改善癥狀,為進一步治療創造條件。此外,本品用于骨關節炎、強直性脊椎炎、幼年型關節炎以及其他非風濕性炎癥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緩解癥狀。
(4)抗血栓:本品對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阻止血栓形成, 臨床可用于預防暫時性腦缺血發作、心肌梗塞、心房顫動、人工心臟瓣膜、動靜脈瘺或其他手術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療不穩定型心絞痛。
* 5.兒科用于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癥(川崎病)的治療。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①解熱、鎮痛,一次 0.3—0.6g,一日 3次,必要時每 4小時 1次。②抗風濕,一日 3—5g(急性風濕熱可用到7~8g),分 4次口服。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尚無明確用量,多數主張應用小劑量,如 50—150mg,每 24小時 1次。④治療膽道蛔蟲病,一次 1g,一日 2—3次,連用 2—3日;陣發性絞疼停止 24小時后停用,然后進行驅蟲治療。
2.小兒常用量口服。①解熱、鎮痛,每日按體表面積 1.5g/平方米,分 4~6次口服,或每次按體重 5— 10mg/kg,或每次每歲60mg,必要時 4~6小時 1次:②抗風濕,每日按體重80~100mg/kg,分 3—4次服,如 1—2周未獲療效,可根據血藥濃度調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 130mg/kg。
其他:小兒用于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征(川崎病),開始每日按體重 80— 100mg/kg,分 3—4次服,熱退2—3天后改為每日 30mg/kg,分 2—4次服,連服 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狀態期間,每日 5—10mg/kg,1次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