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采集方案必須提前遞交給倫理委員會審查并獲得書面同意,在采集臨床生物標本時,必須由具備資質的臨床醫技人員操作;對于尿液、糞便、痰液等標本則需由醫生護士或檢驗人員指導、并交待注意事項后,可由患者自行留取。
需要與人體接觸的標本采集器械(如采血針/采血管)或者材料的質量、相應的準備工作和無菌要求須滿足工作要求并符合進行該操作時的材料標準。
臨床生物標本的采集必須嚴格按照檢驗項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時間、標本類型、抗凝劑選擇、采集量、送檢及保存方式等)。急診標本應注明“急”